结婚前讨论房子归谁

发布时间:2024-05-22发布人:管理员浏览:24次
结婚前讨论房子归谁

一、结婚前讨论房子归谁

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,若在结婚前购买的房屋已全额付款且拥有完全产权证明,则可视为婚前财产。

另据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(一)主张,夫妻双方各得之财产,无论结婚时间长短都不会转变为共有财产。

换而言之,只要在婚前结清购房款项且获得房产证等证明文件,即保证此房屋为个人所有。

同样,如果配偶婚后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将归属个人所有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,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
(一)一方

的婚前财产;
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二、结婚前买的房子归于谁

结婚前买的房子的归属要分以下具体情况:

1.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,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,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,房屋属个人财产,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;

2.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,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,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,仍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,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;

3.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,通常是因为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,以对方名义购房,按共同共有处理;

4.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,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;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,一律平分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

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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